工人在厂里死亡,家属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以下几项: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这些赔偿标准旨在保障因工死亡职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国家对工伤职工的关怀和保障。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