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债式是指 收购方在股权并购中承担或清偿目标公司的债务作为其购买股权对价的部分或全部。这种并购方式主要应用于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收购中,优势在于税收减免及获得债务清偿的优惠条件。在承债式并购中,收购方以承担被并购方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为条件,获得被并购方的控制权,而目标企业的法人资格可能因此消灭。
具体来说,承债式股权收购有以下几种情况:
在被并购方资产和债务完全等价的情况下,并购方通过承担标的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在被并购企业资不抵债或者资产债务相当的情况下,并购方以承担被并购方全部或部分债务为条件,获得被并购方控制权。
在个人转让公司股权时,收购方可能要求转让方承担转让基准日之前公司隐含的负债,以规避原股东隐藏债务的风险。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承债式并购需要仔细评估目标公司的债务情况,确保并购方能够合理承担并控制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