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权,即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有权继承其遗产。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权。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
祖父母有权继承孙子女的遗产,孙子女也有权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外祖父母有权继承外孙子女的遗产,外孙子女也有权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
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继承人和分配遗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继承人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其死亡时,由其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这些继承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均有明确的规定,确保了遗产的合法、有序传承。建议在处理继承事宜时,充分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继承权的有效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