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盖的章主要有以下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
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
有些公司会设立劳动合同专用章,该印章需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在劳动合同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
在一些公司,合同章和公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有合同专用章,小公司没有专门设定合同章,用公司公章代替。
劳动者在签字时,一般需要签字或按手印,个人印章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且公示,才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人事部门章在某些情况下也是有效的。个人印章需要符合特定条件才有效。无论使用哪种印章,都应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保障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