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是指 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这种权利可以确保债权人在债务人财产分配中获得更优先的清偿地位。优先权并非单独存在的一类权利,而是对某些权利的法律效力的加强,其性质仍未完全脱离其所强化的权利本身的性质。
优先权可以应用于多种场景,例如:
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就是专利优先权。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特种债权人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其债权的权利。
优先权制度旨在保护特定债权人的利益,确保他们在债权实现过程中能够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这种制度在各国法制实践中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并且适应了法律调整实际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