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 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后的三十日内完成社保的缴纳。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建议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后尽快完成社保登记和缴纳工作,以避免因未按时缴纳社保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和员工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