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款的领取流程如下:
被征收人需要与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签订协议后,实施单位将报县征收管理部门审核,征收管理部门审核后,再报县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征收补偿款。
征收补偿款会直接打入被征收人的个人账户。
被征收人交房后,凭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偿款。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提取现金。
注意事项:
领取动迁款时需要携带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拆迁协议、封房证、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可能需要的代办人身份证。
如果房屋产权人不止一个,可能需要与动迁组协商,根据不同产权人或其家庭分别开立存单。
建议:
被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所有条款清晰明确,特别是关于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
在领取补偿款时,务必确认好银行账号信息,确保补偿款能够准确无误地打入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