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至28日,河南省洛阳市司法局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局党组成员,县处级干部,局机关各科室、洛阳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河洛公证处负责人参加。
读书班期间,局党组成员领学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集中观看了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视频,准确把握原文原理、深入领会精髓要义,对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如何贯彻落实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查找自身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以此次读书班为新起点,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将所学所悟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和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接受群众监督。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充洁玉)
【编辑 滢滢 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