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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一写字楼充电桩设置最低消费: 一度电两块钱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9 11:44:00    

设置集中充电桩的初衷是方便车主,还能减少私拉乱接带来的安全隐患。近期,南京江宁德融科创中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了最低消费,消费不完也不退还。

江宁德融科创中心的非机动车停车场有两排充电桩,上面写有“小哈能量站”的字样。虽然现场停放了很多电动自行车,但充电的车不多,一些车主坦言,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会在此充电,原因不外乎就是“不划算”。


市民王先生


最低要充值3元,保底要付2元,我感觉不合适,太贵了。宿舍的充电桩一块钱就能充满,这边最低也要两块钱。

对于大家广泛吐槽的收费贵、有最低消费的情况,零距离记者也亲自扫码体验。实际来看,该充电小程序默认充电最低金额为3元,充电费用分为1.1元一度的电价和0.9元一度的服务费,充1度电要支付2元钱。价格公示表下还有一行小字,此设备最低消费2元,若充电完成后未达到最低消费,按最低消费金额收费。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充到1度电,也要收费2元。



在此上班的杨先生表示,他之前任职的公司也有充电桩,费用是按实际充电量收,充不完可以退。


市民王先生


我觉得不合理,在之前公司的充电桩,一块钱充3小时。如果充满的话,会按比例退钱。


随后,零距离记者将这一情况向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高新园分局的执法人员很快赶到了现场。


在调查后,执法人员表示充电桩设置最低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肯定不合理。但充电桩上只印有小哈能量站、哈啰旗下品牌等字样,并没有具体的投放单位。执法人员只好先找到德融科创中心产权方。


产权方的负责人王先生表示,这些充电桩是与南京雨花台喃艺灯具经营部合作的,科创中心只收电费,收费标准由喃艺灯具经营部负责。


德融科创中心产权方负责人王先生



据喃艺灯具经营部说,从没电到充满,2块钱就够用,现在肯定不太合理。


在德融科创中心的协调下,喃艺灯具经营部的负责人赶到了现场。


南京市雨花台区喃艺灯具经营部负责人钟女士



有的人充三五分钟就把拔掉了,显示只有5毛几分钱,五毛几分钱不到服务费,当时是这么想的。


钟女士表示她的充电桩是采用加盟的形式和哈啰公司合作的,在实际经营中,除了电费,她只有服务费的收益。为了保证每次能收到9毛钱的服务费,她就设定了最低消费2元。


执法人员



收费还是偏高,会流失客户。设置最低消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必须取消。


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钟女士表示她是第一次涉足充电桩经营,对其中的规定并不清楚,哈啰公司也没说最低消费是违法的,现在她愿意按照执法部门的要求取消最低消费,并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去收取充电费用。


目前,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此事立案调查。

来源:南京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