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小型画室需要以下手续: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如果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到办学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
办理税务登记。
建议您在办理这些手续时,先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符合当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