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返聘是指 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这种行为或状态也被称为 退休反聘。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
2. 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
3. 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而应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